国内合作处工作职责
1.负责贯彻落实高等教育社会服务政策和要求,立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重点需求,开展国内合作战略研究与分析。
2.负责制订学校社会服务及国内合作相关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校地、校企、校校等国内合作工作,对二级单位国内合作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4.负责社会服务平台,校地、校企合作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5.负责社会服务专家的协调、组织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6.负责校地校企等合作项目(横向项目)合同的审核、签订和管理,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。
7.负责收集发布国内合作单位技术需求,促进科技资源要素聚集和国内科技交流。
8.负责学校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